摘要:突厥学是一门国际显学,汉文史料是从事突厥研究的最重要和最基础的史料。经过几代学者的不懈努力,汉文突厥史料的整理和研究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然是突厥学进一步发展的巨大障碍。《突厥汗国暨西域北狄东胡汉文史料编年辑证稿》(以下称《辑证稿》)尝试在新体例的基础上,系统辑录、深入研究突厥汗国及相关汉文史料,为突厥学的发展做一点最基础的工作。
《辑证稿》分为上下两编进行辑录和研究工作。上编《突厥汗国暨西域北狄东胡汉文史料编年》,以《资治通鉴》为纲,对545至640年期间突厥汗国及与突厥密切相关的西域、北狄、东胡汉文史料做系统编年,同时在《通鉴》相关条目下设置“参考史料”,全面辑录其他众多载籍中与《通鉴》记事相关的汉文史料。这种体例是在编年的基础上,以历史事件为中心来辑录和研究史料,将不同来源的史料系于同一事件之下,既便于对史料的考辨,又有利于从整体上对历史事件的把握,兼具了“编年”和“纪事本末”两种传统体裁的优长,为史料的鉴别、研究提供了便利。对于不见于《通鉴》史事,在每年下专设“补录”予以辑录。
下编“突厥暨西域北狄东胡汉文风俗及传记史料辑证”,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突厥汗国及西域诸国、北狄、东胡诸族风俗史料,二是突厥及诸国、诸族的传记史料。“风俗史料”以诸史“四夷传”风俗、地理记载为主,“传记史料”包括突厥及诸国、诸族人物列传、碑志。希望通过构建一个相对科学合理的结构框架,尽可能系统辑录编年体例无法容纳的突厥汗国及相关汉文史料。
除了全面辑录史料以外,《辑证稿》还对这一时期的汉文突厥史料及其反映的历史事件本身进行了深入研究,以避免史料整理工作中常见的重罗列、轻研究的通病。研究工作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在各条史料下附载的“校注”与“疏证”,二是对传记史料的“释证”。“校注”主要包括在吸收现代校勘成果的基础上,纠正现代点校本的失误以及改正史料中存在的文字错误等方面的内容。“疏证”工作主要指纠正相关史料中存在的史实错误,通过追溯同一事件相关史料的来源,或者是对比涉及同一事件的不同史料,研究史料中存在的史实或事件层面的问题。“释证”则是在人物传记相关的史事之下,利用小字夹注的形式,特别提示见于传记的史事在“上编”史料编年部分的位置;同时结合其他来源的编年史料,探讨传记史料中存在的问题。希望能提示和发现传记史料与编年史料的关联性,为研究者整体把握不同来源的汉文突厥史料提供更多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