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系列

摘要

吴玉贵:古代突厥汉文史料整理刍议

演讲人简介:吴玉贵,复旦大学文史研究院研究员,复旦大学特聘教授。兰州大学历史学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历史学硕士,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历史文献学、民族史和中外关系史。著有《资治通鉴疑年录》、《突厥汗国与隋唐关系史研究》、《唐书辑校》、《突厥第二汗国汉文史料编年辑考》等,译著有薛爱华的《撒马尔罕的金桃——唐代舶来品研究》。

 

    我们说的“古代突厥”,是指接受伊斯兰教之前内亚,特别是北方草原地区操突厥语的族群及其建立的政权,时间断限大概是在公元六世纪中叶至十世纪中叶。古代突厥正式见于汉文史料的时间上限很清楚,开始于西魏文帝大统十一年,西魏派酒泉胡人安诺盘陀出使突厥,下限则不清楚,一般认为以萨图克布格拉汗皈依伊斯兰教为开端,也就是公元950年前后,开始了天山地区伊斯兰化的进程。太平兴国六年(984年)北宋使节王延德将所著《西州使程记》献给朝廷,这是汉文史料所见最后一次对古代突厥的完备记录。因此,可以把古代突厥的汉文史料定在公元545到984年这四百余年时间。

这四百余年,不仅是内亚历史上最重要的历史阶段,也对中国中古时代的历史进程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汉文文献系统记载了突厥、铁勒诸部、突骑施、回鹘、黠戛斯、葛逻禄、沙陀等众多操突厥语的族群以及由他们建立的突厥第一汗国、铁勒汗国、西突厥汗国、薛延陀汗国、突厥第二汗国、突骑施汗国、回鹘汗国、黠戛斯汗国等政权的历史,是研究古代突厥最基础、最系统和最重要的史料。

古代突厥活动的四百多年,大体上相当于中国中古时期北朝末年至北宋初年,即以隋唐五代(581-960)为主体的时期,有关古代突厥的汉文史料,散见于这一时期各类汉文文献之中。要研究和利用这些史料,除了对这一时期的汉文文献自身有必要的了解外,对这些文献的史料学性质也要有足够的认识。

历史文献学主要研究历史上某一时段或某一领域有哪些文献,这些文献的内容、形式、类别及外在形态等内容,而史料学则侧重研究如何从史料的角度认识和利用某一时期或特定学科的历史文献。对文献史料的认识和利用,有赖于历史文献学的进步和完善,但历史文献学并不能取代史料学研究。我做了十多年研究,应该属于专题历史文献的整理工作,我国古代史史料学的大部分著作是不讲史料的,完全笼罩在历史文献学的阴影下,我所做的研究仍然是提要式的、目录式的传统的整理,分类仍然是四部分类法。要了解某一时代、某一领域的史料性质,从现在的古代史史料学的著作中寻找是很困难的。

唐代著名史学家刘知几在总结中国古代史书的撰著称:“夫为史之道,其流有二,何者?书事记言,出自当时之简;勒成删定,归于后来之笔。”他称前者为“当时草创者”,即类似董狐、南史等记录当朝政事的史官;称后者为“后来经始者”,即类似班固、陈寿等后来的史书编纂者。刘知几的认识,对隋唐五代汉文文献的史料学分类具有至关重要的指导意义。

首先,根据隋唐五代汉文文献的特点,可以将与古代突厥相关的汉文文献分为原始史料和著述史料两种类型。所谓原始史料,主要是指偏重记录性质和当时人撰著的文献,约略相当于刘知几指出的“书事记言”的“当时之简”。唐五代汉文原始史料是以多种形式存在的,比如起居注、实录类等由本朝撰著的史学著作,《唐会要》、《五代会要》、《唐大诏令集》等在文献学上虽然属于不同种类,但都是辑录原始政制及诏令的专书,还有主要摘录起居注、实录、国史资料而成的《贞观政要》,留存在总集和别集中的诏令、奏议等原始文献,都应该属于隋唐五代原始史料的范畴。此外有些隋唐五代的史籍虽然不属于记录性质,但因为是当事人撰写的著作,我们也将它们归于原始史料,其他如当时撰著的以碑志为主题的石刻文献,甚至包括当时人创作的诗文、小说等等,也都属于原始史料的范畴。与古代突厥相关的隋唐五代汉文文献中的原始史料,就是指当时或后代编纂的,偏重记录性质的文献,以及当时人撰著的各种文体或类别的文字资料。

著述史料是相对于原始史料而言的。顾名思义,它的主要属性是“著述”而不是“记录”,基本上属于刘知几说的“勒成删定”的“后来之笔”。原始史料是著述类著作的史料来源和基础,著述类著作是原始史料的进一步提炼和升华,是对原始史料的重新筛选、剪裁和组织的工作,以适应编纂新著的需要。著述类著作的史料价值的高低有别,但有一点相同,就是都对原始史料进行了再加工,并在加工过程中形成了各自的史料学特点。

举其大端而言,与隋唐五代古代突厥相关的著述类史料主要有:《周书》、《北齐书》、《隋书》、《北史》、《旧唐书》、《新唐书》、《旧五代史》、《新五代史》等纪传体正史,也有编年体史书《资治通鉴》,还有在传统分类中归入地理类的《太平寰宇记》等等体裁不同、年代各异的史学和其他体裁的著作。
但是两种史料只是根据隋唐五代汉文文献的史料学性质作出的相对的划分,并不存在泾渭分明的界限。

隋唐五代汉文文献中,传统四部分类中属于“类书”的文献,是上文提出的两类史料无法涵盖的,《四库提要》说“四部之内,无类可归”,尤其是保留最大量的隋唐五代原始史料的北宋大型类书《册府元龟》,因此将类书的史料单独列类。

对隋唐五代历史文献的史料学分析,尤其是对著述类史料的区分,是科学认识和利用古代突厥汉文史料的一个基本前提。古代突厥汉文史料的分布呈现局部集中、整体分散的格局,所谓“局部集中”,是说这些史料主要集中在正史的相关类传和政书或地理著作的相关类目中。

古代突厥汉文史料“局部集中,整体分散,搜集不易,利用困难”的特点使其从一开始就变成了一门专门的学问。从上个世纪初开始直到现在,先后出现了法国学者沙畹的《西突厥史料》,德籍华裔学者刘茂才的《东突厥史料》和我国著名史学家岑仲勉先生的《突厥集史》、《西突厥史料补阙及考证》,这些著作对突厥学和突厥历史的研究起的作用是怎样估价也不过分的,它们奠定了一个多世纪以来突厥历史研究的基石。直到晚近,还有杨圣敏先生的《突厥回纥史料校注》、薛宗正先生《突厥稀见史料辑成——正史外突厥文献集萃》。相对其他学科而言,在突厥史研究领域,史料整理著作的比例是很高的。

沙畹的《西突厥史料》将正史的西突厥传和其他与西突厥相关的传记分类辑录在一起。其价值主要体现在将汉文传统文献中最集中记载西突厥历史的一部分内容介绍给西方史学界,并将汉文史料对西突厥的记载与西方相关史料结合在一起研究,奠定了西突厥历史的研究格局。但是对汉文西突厥史料的搜集还谈不上全面和系统,也没有进行深入的史料学研究。

刘茂才《东突厥史料》对汉文突厥史料的处理方式与《西突厥史料》约略相当,相对集中的摘录了记录突厥历史的古籍资料,如《大唐创业起居注》、《曲江集》等。

岑仲勉先生的《突厥集史》和《西突厥补阙及考证》两部著作的问世,使古代突厥汉文史料的整理和研究提升到了更高的层面,是真正全面搜集和研究突厥史料的工作,将沙畹没有收录的零散记载以编年的形式予以辑录,并对相关史料进行了考证。搜集史料非常全面,在当时的检索条件下,确实称得上古代突厥汉文史料整理的一座丰碑。

岑先生的研究,我们认为有两大缺陷,一是忽略了类传与专目中的史料与数量众多的散见资料之间的内在联系,使同一事件的不同记载孤悬在各处,不利用对比勘定,对史料进行深入的研究。二是忽略了散见史料之间的联系,机械的将零星史料按年代顺序串在一起。

我在《突厥第二汗国汉文史料编年辑考》尝试采用新的体例,在参考岑仲勉先生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我自己对隋唐五代历史文献特点的理解,采用新的体例,对突厥第二汗国的汉文史料重新进行编年整理。又完全保留了《通鉴》的编年体系,以年为单位,对《通鉴》中有关古代突厥的记载逐条顺序编号。在此基础上,以“参见资料”的形式,分别记录相关的汉文史料,将这些零星史料,纳入《通鉴》的编年体系。这种体例兼具了“编年”和“纪事本末”两种传统体裁的优长。又以“补录”的形式辑录了《通鉴》未记载的突厥史料,使得突厥史料的面貌更为全面、系统。又以“校注”的形式吸收和增补校勘成果。我还尽可能地做了一些具体的考证工作,凡事涉及史实考证和说明性质的内容,都统一放在了“备考”之下。

但是这种强调编年和以事件为中心的体例,也带来了一些结构性的缺陷。首先,这种做法忽略了有关古代突厥风俗和社会的汉文史料,其次,舍弃了碑志、列传中与重大历史事件无关的内容,破坏了突厥史料的完整性。第三,没有对与突厥关系密切的族群或政权的史料进行系统清理,第四,中原政权的边疆地区与古代突厥关系密切,对边疆地区的历史发展脉络没有进行特别梳理。这些都是我们在今后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体例来加以解决的问题。

                                                    (整理 蔡纪风)


发布时间: 201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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