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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钟鸣旦:在原典与批注之间——十七、十八世纪中文典籍之欧洲阅读

讲者简介:钟鸣旦,荷兰莱顿大学汉学博士,比利时鲁汶大学汉学系系主任、教授,比利时皇家科学院士。主要从事明末清初中欧文化交流史的研究人。著有《杨廷筠:明末天主教儒者》、《可亲的天主:清初基督徒论“帝”谈“天”》、《本地化:谈福音与文化》、《文化相遇的方法论:以17世纪中欧文化相遇为例》、《礼仪的交织:明末清初中欧文化交流中的丧葬礼》、《礼仪之争中的中国声音:行记、社群网络与跨文化论争》等。

 

我今天的题目“在原典与批注之间——十七、十八世纪中文典籍之欧洲阅读”与《The Intercultural Weaving of Historical Texts:Chinese and European Stories about Emperor Ku and His Concubines》这本书有一点关系。在书里,我简短地提到一些关于“历史文本的跨文化编织”,中文里的“经”字有一样的意思,很有趣。我的书里提到了“帝喾”,他非常有名,也很重要。因为他是尧的父亲,也是弃(后稷)的父亲。后稷是帝喾的嫡长子,被周人视为始祖。这些故事对我们来说相当重要。转到我的题目,题目很简单,欧洲传教士如何面对中国传统文本与文本之间的关系。

中国传统里有不同的阐释理论,比如“述而不作”,主要是传承以前的传统,旨在复述前人作注时所作的微小的改动,遵循“复古”,拒斥今时的曲解,回到早期的传统。另一种方法是考证或考据,重建原典及其语言。这两种争论与不同的方法或路径有关系,一是原文,二是注解。一部分阐释者或集中于原文,其最重要的目标就是为原作者及其同时代的人赋予意义。读《论语》的时候,我们回到孔子的时代,理解孔子真实的意图,看他的思想、时代和环境。另一部分人就比较重视注解,不断从原典衍生内容并重新赋予意义。当然,这两个方法可以一起用,但不一定同时。

传教士来中国后,他们面对着一个新的阐释的背景。首先面对的有两个困难:第一,在一个文化传统中,译者可以将自己投射于历史意义上的“他者”吗?第二,在一个文化传统外,把自己投射于文化意义上的“他者”,可以重新诠释中国典籍吗,还是应该遵循中国人的解释?这些问题不只是传教士要面对的,也是现在国外汉学家所要面对的问题。如果他们遵循中国人的阐释方法,他们应该回到原典吗?或者采用并坚持注释当中的说法?我会用四个阶段来回答这些问题。

一、早期的论争(1603-1620s):利玛窦和龙华民

利玛窦刚开始学习中文时,我们知道,他将《四书》意译为拉丁文并作了注解(1593),可是这些文献没有留下来,所以我们很难确定他写的是什么,用注解用了多少,此外,他在《天主实义》(1603)里又单独引用了原典且舍弃了注解。龙华民则广泛地收集资料,对于“天”或“上帝”的概念,他写了一篇简短的回答。其后,引用胡广的《性理大全》时,将原典的经文与注解交织在了一起。关键问题是,当他们面对儒家原文与注解偶尔不一致时,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比如“天”的概念,利玛窦认为“天”的概念与“上帝”的概念是一模一样的,因为他看《尚书》、《论语》里面,“天”与“上帝”的概念比较接近,所以对他来说这是自然神学。龙华民说,不管是《论语》还是《尚书》,朱熹会说,天是“理”,不是上帝。不只要看原典,也要看注解。结果呢,传教士分成了两组,一个所谓“利玛窦一系”,他们用原典,弃(宋儒)注解,另有“龙华民一系”,认为最重要的还是应该用注解,而不一定用原典。

利玛窦认为,如果士大夫的哲学都存在于经典中,那么,典籍、原文比注解重要;大多数的注解者生活在宋代,受到各种偶像派思想的影响,有时会偏离原文的本意;中国的基督徙像徐光启,会建议耶稣会士对原典作出一种接近基督教教义的阐释。龙华民的看法不一样,原典的经文通常晦涩难懂,不借助于注解无法读懂那些文字;中国人忠实于注解,并将注解用于考试,外国人也应该用;如果用不同于注解的其他方法去解释典籍,会被中国人视为没有阅读或没有理解他们的著作,这样一来,就会陷入与中国士大夫无尽的辩论,而这是无意义的。我认为要尊重宋明理学的看法或解释。实际上,这两种路线很有意思,利玛窦以欧洲的诠释为准,拒斥宋儒的观点,所以使天主教义与儒家的教义容易调和,二者的和解成为可能。龙华民是相反的,他比较尊重并且他接受宋明理学的观点,结果使天主教义与儒家教义难以调合,不相兼容。所以,应当意识到,尊重的结果不一定是调合,有时候不尊重反而比较容易调和。这是一个矛盾。

二、第一项翻译工程(1660-1680s):殷铎泽、柏应理

第二阶段差不多晚了40年,柏应理和殷铎泽做了大量的翻译工作。他们把《大学》、《论语》的一部分发表在《Sapientia Sinica》上,这本书于1662年出版。他们认为这些典籍的文字里包含了符合自然规律和基督智慧的内容。柏应理到欧洲后,出版了《Confucius Sinarum Philosophus》(1687),他以意译包括注解的方式用了张居正《四书直解》、朱熹《四书集注》、丘濬《大学衍义补》、张鼐《< 新刻张侗初先生永思斋>四书演》等材料。柏应理在他的序言里提到,“证据并非取自当代的诠释者,而是尽量地取自经典原文”。他很清楚地表达了自己的态度。他对所谓的“当代的诠释者”的看法是非常负面的,他觉得他们“迷惘堕落”、“不信神的中国人应该听听欧洲圣人的教诲”。所以,他尊重利玛窦的方法,“对注解者全然置之不理,仅仅听命于古老的经文”。可实际上,他还是用一些注解的,因为他自己也曾提问,“我们应该全面地摒弃那些诠释者吗?”,又说“实际上,不要太绝对”,所以,他认为新时代的诠释者不太好,古老的诠释者还可以。但总体而言,他们对注解的看法是负面的。

三、礼仪之争(1680s-1704):方济各和卫方济
在此阶段,最重要的传教士是方济各和卫方济。方济各对礼仪之争很感兴趣,想多点儿了解有关中国的基本概念,比方说,“祭”字的意思。关于“礼仪”的问题刺激了传教士们对中国典籍深入的研究。他们用了很多《仪礼》、《诗经》、《易经》、《家礼》的内容,至少用了三十五种中文书籍的解释。这也是关于礼仪之争的最重要的关键概念的参考文献。卫方济也收集了一套私家藏书,后来带回欧洲,现在罗马耶稣会的档案馆里的大部分书都是卫方济带回欧洲去的。他起先在南昌,1702年到了广州。当他回到欧洲,在布拉格出版了几本书,其中一本是《Sinensis Imperii Libri Classici sex》(1711),即《中华帝国六经》。他用朱熹《四书集注》还有张居正的《四书直解》,使原典与注解没有分开,且在比较难懂的部分增加了注解。卫方济对这些书的看法比较乐观,他认为,不只是原典,注解也是自然神学的一个来源。所以,他对宋明理学的看法是积极的。他写了《Philosophia Sinica》,有三篇论文谈及了中国哲学,并对当代注解作出积极的评价:“太极”和“理”不再是纯物质性的概念,而是上帝的完美运作,它们与欧洲的“natura”的概念相近。所以,对他来说,儒家特别宋儒并不是不信神者(无神论者),他对注解有一个积极的解释。所以,可以说,他遵从了利玛窦的路线。

四、法国耶稣会士研究中国典籍(1710s-1720s)

法国传教士可以用两个词来形容,一个是所谓“历史学家”,另一个是所谓“索隐派”。有人说“历史学家”属于北京,“索隐派”属于广州。我想强调,他们两派的争论焦点:不再是是否用注解,而是用哪家注解,这是一个新问题。“历史学家”接受传统意义中的上古中国历史,试图将中国历史嵌入圣经中所记载的人类历史的全景当中。他们认为那些典籍中包含的史料讲述了早期的历史,可以专门从一个历史的角度去看这些文献。相反,“索隐派”否认在中国的典籍中找到早期历史的可能,将那些典籍视为包含了象征符号的书。这里有一个矛盾,他们一方面否认上古历史的存在,可又说上古历史有一个象征符号的意义。“索隐派”认为在经文中可以找到“痕迹”、“寓言”或者“形象”。就好像“创世纪”、“大洪水”、“三位一体”或者“圣体”,远古时期中国帝王的“形象”则可以被视作“弥赛亚”。我举一个例子,《诗经》里的“生民”,讲姜源怎么生后稷,“履帝武敏歆”在中国传统里,这个句子有两种完全不一样的解释。第一个解释来自郑玄、朱熹,“帝”是“上帝”,“武”是“迹”,“敏”是“拇”,“歆”是“动”,这与上帝的“无父感生”,“无人道”的解释可以互通。毛亨与欧阳修还有其他的解释,他们认为“帝”即“帝喾”,“武”是“迹”,“敏”是“疾”,“歆”是“饗”,是“有父不感生”,是“有人道”。传教士对这些句子有什么解释呢,傅圣泽是“索隐派”,他认为,经典是神圣的,所以在这些经典里可以找到经书或弥赛亚的预言,他用了非常多的注解,又用注解作了很多解释,他完全反对、否认中国上古历史的存在:那些典籍从来不是为中国所作,那些经文所提到的人物也从来不是中国人所崇拜的,而且典籍中所述的事情从未发生过。所以他否定历史的价值。可是,他又说后稷是一种神圣的符号,是一个救赎者的形象。这里就有矛盾了。他对诠释者或者注释者的看法也是非常负面的,他说他们是盲目的,他们根本不懂经文,因为他们不了解后稷是弥赛亚的形象。

白晋和康熙皇帝常常讨论《易经》,他有类似的看法。他认为,在《诗经》里可以找到基督救赎者的传说,同样的,他称自己具备了中国人所没有的洞见。他也用了非常多的注解,他重新否认了中国早期历史:后稷从来都不存在。他的解释是什么呢?他看“姜嫄”这个词,“女”是“处女”,“羊”是天主的“羔羊”,“后稷”这个词,“稷”是“小米”,“饼”是“圣体”,所以这一切都预示着弥赛亚的典故:出生于处女的母亲;上帝之子;奠定了面包和葡萄酒的牺牲;一只被牺牲的羔羊。所以,我们在这儿看到他们发生了一个新的变化,他们用的经文越来越多,像以前没有用过的《易经》、《诗经》,并认为这些原典是神圣的。他们用的注解非常多,但他们对注解的评价是很负面的。

“历史学家”宋君荣的著作也非常重要,《中国人的纪年不间断地分为三个部分》是很厚的一本书,用的资料也非常多,如果研究中国人的纪年,可以用这本书。宋君荣对“索隐派”持批评态度,他说,“如果否认夏商周三代的存在,将面临上断头台的风险”。他没有过多地讨论这些问题,可是他用天文学的方法来证明中国原典的历史价值。怎么确定呢,他不只用文献的资料,也用天文学的资料,比方说《尚书》里提到的一个“日食”,他会重新去计算“日食”发生的内容来证明《尚书》是准确的。另一个例子,冯秉正的《中国通史》有十三册,六千多页,到现在还是关于中国历史的由一人完成的最重要的书。他曾说,“对我而言,我并没有在寻找神秘的东西,我只是想在任何诠释系统(的有色眼镜)之外,看看中国人想了什么、说了些什么,他们的历史是怎么写成的,谁是那些文本的作者,他们在他们的时代有什么样的地位,又是怎么样被聚集起来的……”这个句子和我们现在研究历史一模一样,不是神学的改动,而是历史的一个改动,是比较细的一个改动。他认为,中国传统用故事来“美而颂之”,用故事来说明后稷是周代的祖先。汤尚贤也非常批评“索隐派”,他认为应该遵从朱熹的解释,跟随主要的注解观点,他认为“索隐派”的传教士“抱有错误的观念,并且失去了基本的常识”,他们做出的是“不实的诠释”。所以,注释是相当重要的,并且应当尊重这些注释。

我作一个简单的结论。对开始时提出的这些问题:传教士来中国,他们可以重新诠释这些中国典籍吗?还是他们应该遵循中国人的解释?如果他们遵循中国人的解释,他们要不要回到原典或者采用并坚持注疏中的解释?我们发现有很多经典原文和注解之间的多样性,我不能说传教士们只有一个方法,在历史上,即使在同个时代,通常他们之间的看法有时候也不一样。可以说,有一些传教士,他们比较坚持原文,比如利玛窦、柏应理,或者“索隐派”,可是,他们之间的态度也不一定一样,因为利玛窦、柏应理认为这些原文是“世俗的文本”,在这些“世俗的文本”内,可以找到“自然神学”,“索隐派”认为这些文本是“神圣的文本”,是“隐喻的神学”。可是,其他一些传教士,他们坚持原文与注解之间的交织和关系,比如说,龙华民认为宋代注解者是“不信神者”,卫方济有不一样的看法,“历史学家”也是同样的,他们认为没有不信神者。尊崇利玛窦派别的方法,被视为自然神学的方法而被广泛认可,同时使用注解的龙华民逐渐地接受。他们对经典的看法也不一样,有一些传教士认为经典是自然神学的,一些传教士认为是神圣或者是神秘的,还有一些认为是历史的。正是(最后)这种历史的方法,催生了(欧洲)汉学的研究。
今天介绍的应对我们现在的研究有点意义,意义在哪里?就是当代汉学在遵循原典路径的时候,便是遵循了利玛窦这个派别的思维,牺牲了“注解”,在欧洲或者在美国,现在翻译《论语》或者中国的原典,他们会用利玛窦的方法,很少会说,我用朱熹或者张居正或者其他历史上的解释,他们的看法就是,我回到孔子的时代去尝试解释这个原典,而很少会用礼仪之争中的解释。

 

童怡倩 整理


发布时间: 201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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