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系列

摘要

林丽月:正风俗与反禁奢——明清崇奢论的社会史与思想史

林丽月
台湾师范大学教授

前言:社会史与思想史的思考
   今天的报告主要是关于明清“崇奢论”的社会史和思想史两个面向的思考,反映在演讲题目的前半节上,即“正风俗与反禁奢”。那么什么是俭,什么是奢?大体而言,有两种基本方法,第一种是按照社会等级所规范的标准来区分,第二种是根据消费是否为基本需要来区分。不过实际上,包括西方在内,“俭”跟“奢”之间的区分界限其实非常模糊,随着政治社会环境的变化,奢俭的标准也在变化,所以说“奢俭论”,特别是人们对奢侈的看法会成为我们研究社会史很重要的材料。在这个方面西方学者克里斯托弗·贝里(Christopher Berry)在其《奢侈的观念——概念及历史的考察》(The Idea of Luxury: A Conceptual and Historical Investigation)一书中给了我们一定的启发。
   明清时期的地方志以及很多明清笔记小说中保存下来的那些充满道德说教的回忆性文献,对于我们来说都是研究奢侈史很重要的素材。在这些材料里面我们可以挖掘到具有思想史面向的东西,我们可以去挖掘当时不知名的文人对奢侈的看法,另外一方面就是比较明显的社会史的面向,即有关社会变迁、社会风气的部分。
 
奢易为生:陆楫及晚明江浙士人的崇奢论
   明初礼制原以“贵贱有等”为理想秩序,明代中期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与士商关系的变化,原来的等级秩序与消费形态逐渐受到挑战,晚明士人对于这种变化感受非常深刻,在地方志和个人笔记中留下了对“世变”的感叹,他们把明初描绘成为俭朴淳厚、谨守伦常的社会,正德、嘉靖之后则是风俗奢靡、世道浇薄的社会。
   在政府不断下令禁奢的同时,也有部分士人对禁奢政策的普遍性与必要性提出质疑,不仅赞成多流通(商业),而且赞成多消费(奢侈)。其中最系统的论述首见于嘉靖年间陆楫《蒹葭堂稿》中一篇谈“奢”的文章。原文并没有篇名,在赵靖编的《中国古代经济思想名著选》中,被题为《禁奢辨》,其中对于国家的禁奢政策有一些不一样的看法:
《禁奢辨》全文共计657字,总结其议论大旨,主要有四:其一,基于孟子“通功易事,羡补不足”的观点,节俭不能使整个社会富有,奢侈则可以“均天下而富之”。换言之,个人或个别家庭崇尚节俭,虽然有助于财产的累积,但就整个社会而言,奢侈却是有利的。其二,风俗奢侈可以带来较多的消费,大量消费有助于人民生计,强调“其地奢,则其民必易为生”。肯定富人的奢侈与贫者的生机是一种“彼有所损,此有所益”的互动关系。其三,习尚越奢侈,从事工商等“末业”者越多,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有利。其四,风俗之俭奢,是由各地贫富的不同所造成的,因此为政者要“因俗而治”,不宜一律强制禁止奢侈行为。
   陆楫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然而他并不是唯一持有这种观念的人,当时活跃于南方的士大夫也有类似的观点,如叶权,谈到杭州的奢侈,他认为根本无法禁止,而且也不必禁止,因为“其逾游逾盛,小民逾安乐耳”,与陆楫“俗奢而逐末者众”有助小民生计的主张可谓不谋而合。
   嘉靖年间的田汝成(嘉靖五年进士,浙江钱塘人)也批评地方官每遇荒年即禁游西湖“非通达治体之策”,因为“游湖者多,则经纪小家得以买卖趁逐,博易糊口,亦损有余补不足之意耳”。
   更晚于陆楫、叶权的王士性站在小民生计的立场上,认为“游观”这种奢侈的风尚不宜禁止,因为:“游观虽非朴俗,然西湖业已为游地,则细民所藉为利,日不止千金。有司时禁之,固以易俗,但渔者、舟者、戏者、市者、酤者咸失其本业,反不便于此辈也。”
   北宋范仲淹在杭州实施的荒政,包括了纵容“嬉戏”与积极“兴造”两个部分。而在“工赈”观念演进成官方“救荒”政策的过程中,纵民“嬉游”的做法因为与政府提倡的尚俭观念相互冲突,结果被有意地舍弃,这也是宋元以后见于史载的“工赈”事迹只存范仲淹“兴造”一义的根本原因。从这个脉络来看,明清“奢易为生说”特别彰显范仲淹纵民“嬉游”一义,其思想文化史上的意义颇堪玩味。
 
《禁奢辨》的传抄流衍:从《推篷寤语》到《纪录汇编》
   陆楫的影响,相对于一个有系统的思想家是微不足道的,而且陆楫英年早逝,不曾为官,那么《禁奢辨》这篇文章如何在明清人的笔记中传抄流衍呢?余英时先生在《士商互动与儒学转向——明清社会史与思想史之一面向》一文中,对陆楫崇奢论是否引起当时以及后世注意的问题,提到乾嘉时代的法式善在《陶庐杂录》中一段录自李豫亨《推篷寤语》的文字:
   今之论治者,率欲禁奢崇俭,以为富民之术。殊不知天地生财,止有此数,彼亏则此盈,彼益则此损。富商大贾,豪家巨室,自侈其宫室车马饮食衣服之奉,正使以力食人者得以分其利,得以均其不平,孟子所谓通功易事是也。上之人从而禁之,则富者益富,贫者愈贫也。吴俗尚奢,而苏杭细民多易为生;越俗尚俭,而宁绍金衢诸郡小民恒不能自给,半游食于四方,此可见矣。则知崇俭长久,此特一身一家之计,非长民者因俗为治之道也。予闻诸长者云。
   其实这个就是陆楫《禁奢辨》的内容,可最后的几个字“予闻诸长者云”却是陆楫原文没有的。对照《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部收录的北京首都图书馆藏隆庆五年刊本的《推篷寤语》,可以推论是法式善所录文字应该不是直接从陆楫的《蒹葭堂稿》而是从《推篷寤语》中抄录的。而陆楫的《禁奢辨》在其身后的传衍,《推篷寤语》应该是一个最早的重要线索。
   万历年间,继李豫亨之后注意到这段文字的是沈节甫的《纪录汇编》,而近代学者得见陆楫的禁奢论,主要还是源自《纪录汇编》的流传。
 
损有余以易不足:“崇奢”与“保富”的辩证
   所谓的“崇奢论”在观念史里面有一个值得我们注意的问题,即在古代中国人的思想中是否有一种“保富”的观念。随着中国近世商品经济的发展,这样一种观念在滋长,虽然跟主流的强势思想比起来还是稍显微弱,但是这个空谷足音还是值得我们去注意和进一步挖掘。
   苏辙在他的文集里面就有“使富民安其富而不横, 贫民安其贫而不匮。贫富相恃,以为长久,而天下定矣”的观点,而同时代的苏轼、司马光、叶适等人也有更多的发挥。
   值得注意的是,在陆楫《禁奢辨》传抄的过程中,“保富”观念往往伴随着“崇奢”的主张,《推篷寤语》在整个抄录陆楫的文字之后,说:“富民,国之元气,为人上者,当时时培养”,就是认为统治者应该去维护富民,去培养爱护他们,其实这就是一种“保富”的观念,这些文字后来也被法式善抄录在《陶庐杂录》里面。
   稍早于法式善的汪辉祖(1730—1807)也认为“保富”是“为治之道”,因为富人“为贫人之所仰给”。而魏源在《默觚》里也有类似的文字:“俭,美德也;崇奢黜俭,美政也。然可以励上,不可以律下;可以训贫,不可以规富”,而“车马之驰驱,衣裳之曳娄,酒食鼓瑟之愉乐,皆巨室与贫民所以通功易事,泽及三族”,大体论述的都是富人与贫人可以“通功易事”的道理。
   凡此,似乎可以窥见十六世纪以来“保富养贫”与陆楫等人“崇奢论”并辔而行的轨迹。
 
结  语
   明清的“崇奢”与“保富”论,都是围绕着传统“崇俭黜奢”这一主流衍生的消费观念,这些观念无疑充满了传统价值的延续性,但在公众层次上,晚明盛清不仅有越来越多的士人赞成局部地区(江南)、特定人群(富者、商人)的奢侈活动,朝廷基于“羡补不足”、“保富安贫”的考虑,对禁奢令也逐渐展开减少政治干预的弹性。这在盛清,特别是乾隆朝表现得尤为明显。
  《崇奢辨》中所说的“先富而后奢,先贫而后俭”、“其地奢,其民必易为生”,是陆楫对明代中叶日益发达的经济情况实际观察的心得。与陆楫同时或稍后的若干晚明士人也有类似的看法,他们都强调孟子“通功易事,羡补不足”,主张为政者因俗而治,酌盈济亏,反对盲目禁奢。这些没有权位的“小儒”,相对于所谓的“大儒”更能反映地域风尚与社会心态,而从整个消费观念的历史变迁来说,晚明盛清“崇奢论”与“保富论”的并辔而行,反映奢侈论的流衍与传统本末观念的交融,似乎才是标志此一时期秩序变动的重要元素。

张祎琛  摘




发布时间: 2008/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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