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国世族的邑辖领地与吴起变法
平势隆郎 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教授
增渊龙夫提出过,晋国县制开始时,还有世袭的现象,楚县也有一样的情况。但是我认为,楚国县制开始不久,并没有世袭的情况(拙稿“楚王与县君”,1981)。另一方面,检讨晋国县邑世袭的形态,再确认增渊论的正确性时,还使用了侯马盟书,提示了赵氏族员保持的“室”,是县邑规模的几分之一以下的事实。六卿之下的情况可能与之一样。发展为战国王权的三晋世族、春秋战国王权延续的楚王,其间的县世袭逐步被削弱。一方面,春秋以来存在的小国屡次迁徙,没有土地基础可以世袭下去。楚国世族的身分世袭与此相似。利用地理书等,可知他们县邑不固定和保持身份的情况。另一方面,吴起变法中,“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将爵制身分加以整顿而否定其世袭性,控制了其爵的身份。同“均楚国之爵,平其禄”,将其身份在经济性上加以均一化。这容易联想到货币导入等问题,但这就要讨论楚国什么时候导入货币的相关情况。春秋时期,《韩非子》一书説明楚国有“再世而收地”的法令,这应是先于吴起的改革结果,是对邑辖领地世袭的控制乃至削弱。这与上述小国屡次迁徙的事实有关。查阅地理书中有关冢墓的记述,楚王一般埋葬在王都的附近;楚人埋葬在王都和邑辖领地附近的都有。在此要注意的是史料的后代性。也就是说,要检讨的是,地理等书的记载可能是有关埋葬的传说,而非墓主人与墓葬的正确对应。尤其是春秋时期还没有版筑封土堆,因此其正确性容易被质疑。(这时还没涉及春秋楚都在纪南城以外的讨论。)春秋战国之间,军队编制有变,县邑单位的军队结构崩坏,变为以“人”为中心、以步兵为中心的结构。例如春秋时期有申师、息师。战国时期,一个长官控制自己邑辖领地以外的很大兵力,而且应对具体情况变化进行兵力的增减。变法的前后有变化的是君号:春秋县君的称号就是冠以县名、地名;战国时期不以地名的事例增加。请参考杨宽《战国史》巻末表等。这些事情与吴起变法的意义多有关联。
(林磊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