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系列

摘要

早期耆那教与佛教的“同利养”问题

早期耆那教与佛教的“同利养”问题
 
胡海燕 (Haiyan Hu-von Hinüber)
德国弗莱堡大学佛学和印度学专业特聘教师
 
   早期耆那教与佛教之间存在很多相似点,但国内关于耆那教的研究一直没有足够的关注。胡海燕老师的此次报告会以早期耆那教与佛教具体文献中“同利养”一词切入,从细密的文献学方法入手,探讨了早期耆那教与佛教的关系。
报告会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探源耆那教与佛教的早期历史,耆那教与佛教出家人的僧侣生活,上述两种印度宗教的比较研究,佛教梵文术语的诠释,上座部巴利文大藏经的剖析,以及术语“同利养”一词在中文大藏经中流传。
耆那教与佛教均为公元前5世纪在印度东部兴起的宗教。一般认为,耆那教创始人大雄的岁数略长於释迦穆尼。两个宗教在僧团的结构和戒律方面有很多相似之处。大体上看,耆那教更强调严厉的苦行和极端的不杀生。耆那教和佛教在僧团戒律方面有很多相似的术语。例如,对于比丘-比丘尼(佛教:bhikkhu, bhikkhunī;耆那教:bhikkhu, bhikkhuṇī),居士-优婆塞(佛教:upāsaka, upāsikā;耆那教:uvāsaga, uvāsiyā)等的称呼都是相同或相似的。
“同利养(saṃ-bhoga)”在耆那教和佛教中的基本含义是与僧伽一起吃自己或其他乞食僧化缘来的食物。从这个含义出发,也含有了某个僧团固定的乞食区或化缘区的含义。这种含义是耆那教和佛教所赋予的,在更早的吠陀文献中只表示“一起享用”的意思。“同利养”涉及早期耆那教和佛教僧侣的基本生存问题,如食品、衣服、及遗产等。但至今尚无深入的研究成果,尤其在佛学界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回顾既往的研究情况,印度学者S.B. Deo、法国学者C. Caillat、德籍英国学者P. Flügel分别对“同利养”做出了观察和探讨。通过释读出土于中印度摩托罗的公元前二世纪的碑文,可以看到,当时耆那教不同团体的成员可能认为他们属于一个“同利养”,但其原因始终是学界的一个谜团。12世纪耆那教注释家Śāntyācārya对“同利养”解释,认为“同”的意思是把自己和他人化缘来的食品掺在一起。“同利养”的意思就是在一个固定的乞食区里与其他乞食僧一齐分享这种掺和在一起的食物。另一位注释家 Devendra将其解释为在一个指定的化缘区里进食。此外12世纪的注释家Malayagiri使用了复合词 “化缘区同利养(maṇḍalīsaṃbhoge)”。根据耆那教5世纪注释家 Siddhasēna (Divākara) 对“化缘区”的注解,“化缘区”实际上包含学习经典、钻研教义和进食三个功能。
从佛教文献来看,根据上座部巴利文律疏,“同利养”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指乞食及分食的同利养,可以理解为物质财富的分享。另一方面指参加布萨和说戒经的同利养,可以理解为精神财富的分享。佛教的“精神财富分享”很接近耆那教的“学习经典”和“钻研教义”。但是与耆那教不同的是,佛教律典中对“同利养”的内涵缺乏解释。巴利文的上座部律藏里更多地使用“别利养”作为惩罚的方式。此外佛教的“别利养”亦可用来惩罚破坏僧伽团结的居士。这一点是耆那教律典中没有记录的。
分别对比“同利养”和“别利养”在耆那教和佛教具体文献中的出处,可以发现两种宗教相关律典中使用了看似相同或相似的词语,即saṃbhunjittae vā----saṃbhuñjeyya vā;saṃvasittae vā----saṃvāseyya vā;vi-saṃbhogaṃ karettae----a-saṃbhogaṃ karotu。
根据上面基于具体文本的解读,可以看到耆那教关于“同利养”除了使用之外,还有过很多相关的解释。佛教文献中关于“同利养”的,只是使用而没有非常明确的解释,因此这个看上去两种宗教间都使用这样一个词,可能是一种巧合,但其真实的情况很可能是佛教借鉴了耆那教的词语用于自己的教义中。
 
(张梦妍  整理)
 

发布时间: 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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