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系列

摘要

明末奉教太监庞天寿

董少新

文史研究院副研究员



不同文献因其作者所秉持的立场不同,对同一历史人物有不同的型塑与评价,此乃史家常遇之现象。结合不同文献以恢复历史人物的原貌、给予其客观的评价,为史学家当然之职责。然而,或因史料搜罗未全,或因史家立场片面而对某些史料视而不见,从而导致历史人物形象失真,此类例子在学界亦屡见不鲜,对明末奉教太监庞天寿(1588—1657)的研究即为一例。

钱海岳《南明史》载永历朝太监张福禄、全为国临刑前曰:“我辈生不能诛(马)吉翔、(庞)天寿、可望三贼,死当作厉鬼杀之,以除国害。”钱氏因此对阉竖大加挞伐,认为宦官祸国乃明亡之重要原因。教会史家萧若瑟《天主教传行中国考》云庞天寿“为明尽忠,誓死不二。永历用为司礼太监,多所匡救。”又云:“天寿奉教热心,辅相永历十二年,赤心忠肝,深为永历所倚赖。”

两位民国时期的史家对庞天寿之评价迥然各异,这主要因为他们的治史立场不同,其评判人物之标准,一在于效忠皇帝,一在于敬奉天主。此外,他们所使用的史料来源不同也是一个原因。冯承钧早已意识到中西文献记庞天寿事“毁誉不一”,西教士所记颇多称誉,而若干南明史籍则多有微词,并认为安龙“十八先生案”乃是“后人不察,尽以(夏)国祥之罪归之天寿,而天寿遂蒙恶名矣”,教会史家方豪完全赞同冯氏的看法。

庞天寿为顺天府大兴人,崇祯朝为御马太监,农民军攻陷北京前不久,奉敕至南京,事弘光帝,管两广珠池。已而奉命前往福建、两广征税,随即闻南京已陷,遂事隆武帝,改任司礼监,而获重用。隆武帝希望通过耶稣会士从澳门获得西方军事援助,而天寿以教徒身份之便利,穿梭于帝与西士之间。隆武二年(1646)帝遣天寿偕毕方济往澳门求援,然途中已闻福京陷落,故转赴肇庆,带300葡兵事永历帝。

庞天寿跟随永历帝转战粤、桂、滇、黔,忠心耿耿,深为皇帝信任,升任司礼监掌印太监,提督勇卫营,获赐一品服。但晚年因与马吉翔勾结,参与吴楚党争、弹杀林时望、谄事孙可望、威逼永历禅位、十八先生案、陷害高勣等一系列不忠行径而落得骂名。但西文文献和教会史论对这些事情不提只字。

庞天寿在1629年入教,教名亚基楼(Aquileo),是最早入教的太监之一。庞天寿奉教及其通过天主教人脉网络为永历效力等事,中文文献仅有王夫之《永历实录》中略有       记载,但对其做法颇不以为然。西文文献对庞天寿的记载,多侧重其奉教效忠一面。1640年代,随着北京陷落、南明诸朝相继建立,庞天寿在朝中的地位不断攀升,相应地其在教会中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1645年葡萄牙耶稣会士何大化在福州登门拜见任司礼监的庞天寿后,称其为教会的柱石。

劝导之下,永历朝的太后、皇后、皇子先后领洗入教,成为中国历史上天主教色彩最为浓厚的王朝。庞天寿又曾致函罗马教皇、耶稣会总长和葡萄牙国王,希望借助欧洲的力量解朱明王朝于困境之中。

西文文献所记庞天寿忠于永历、虔奉天主,虽大致不误,然天寿对天主教之信仰,如同对永历帝之忠诚一样,似亦并非始终如一,如他曾受朱容藩贿、贿赂孙可望部下郑国、纵容马吉翔以幼女送郑国为妾,表明他已不把教会戒律放在眼里。吴楚党争期间,与同为教徒的瞿式耜分属两党,“十八先生案”期间,为抓捕参与密敕事件的张福禄、全为国,怒斥同为教徒的太后和皇后,且欲废皇后,可见教友情谊对他而言已无所谓。

庞天寿历经明清鼎革之乱,又是奉教太监,要想客观地对其一生事迹加以评价,实非易事。本人试图抛开任何政治的或宗教的预设立场,通过现存中西文献的综合研究,恢复庞天寿的历史面貌。



2009-09-30


发布时间: 200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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